关于年报预披露时间的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需要在每年的特定时间内完成年度报告(年报)的披露。以下是年报预披露时间的主要规定:
- 主板上市公司:主板上市公司的年报披露截止时间为每年的4月30日。
- 科创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科创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年报披露截止时间为每年的4月25日。需要注意的是,创业板公司有时可能会有额外的规定或调整,具体以交易所的通知为准。
- 新三板挂牌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的年报披露截止时间通常为每年的4月29日。但具体时间可能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系统的最新规定有所变动。
此外,上市公司需要在年报披露前通过交易所系统预约披露时间,并按照预约的时间准时披露年报。如果公司预计无法按时披露年报,应当及时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并公告说明原因。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时间为一般情况下的规定,具体以当年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如果您需要了解最新的年报披露时间,请关注相关监管部门的官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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