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考试报名网站:湖南省药师协会
一、培训对象
取得执业药师资格、从业药师资格的人员。
二、学习时间
2022年10月18日-2023年3月31日(专业科目与公需科目同时报名)。
三、学习内容与学时学分
全年要求90学时,30学分。
(一)公需科目30学时(每学时时长45分钟),计10学分。
(二)专业科目60学时(每学时时长40分钟),计20学分。
四、学习方式
(一)专业课学习
1、首先在“湖南省药师教育管理平台”-点击“药师登录”-选择“培训教育”-选择“远程”-选择“湖南省药师协会”培训机构,“确认报名”后进入协会学习平台(首次学习先点击“药师注册”完成注册)。
2、进入“湖南省药师协会”,通过协会官网首页“用户登录”进入学员中心,或用手机浏览器扫描“用户登录”下方二维码下载安装新版“湘药师协”APP,然后开始专业科目的选课、缴费、学习。
(二)公需课学习
在湖南省药师教育管理平台选择“湖南省药师协会”网授培训的学员,在“湖南省药师协会”官网/“湘药师协”APP上将免费进行公需科目学习(在协会学习平台点击“公需科目”进行选课、学习)。
五、收费标准
2022年度专业科目200元/人,公需科目免费。
继续教育学习形式:
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和学术讲座
出国(出境)进修、考察、培训
网络远程教育
参加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教育
参加进修班、培训班或者研修班
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进修
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
医学职称评定继续教育学分要求:
1.副高及正高级职称人员:每年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分,其中国家级项目I类学分不低于10分,省、市级项目I类学分不低于5分,院内自管项目、自学及其他项目II类学分不低于10分。
2.中级职称人员:每年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分,其中国家级项目I类学分不低于5分,省、市级项目I类学分不低于10分,院内自管项目、自学及其他项目.II类学分不低于10分。
3.初级职称人员:每年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分,其中国家级项目I类学分不低于5分,省、市级项目I类学分不低于5分,院内自管项目、自学及其他项目II类学分不低于15分。
4.全年科内业务学习为II类学分10分。
5.I类、II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