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反派老祖暴打恋爱脑宋鹤卿正版美文欣赏 宋鹤卿小说全文完整版免费阅读

xiaot 2024-09-13 20:39:39 1

  听到自己家老祖所说,众血族破防了。

  敢情这个差点把我们杀光的人族,是您教出来的呀。

  可他是老祖啊,你能骂他吗?

  骂不了一点,很难的啦。

  宋鹤卿也察觉到,众血族看自己的眼神有些微妙:

  “不打紧,我来了,就不会让他们再欺负你们。”

  “谢老祖!”

  宋鹤卿看了看有没有受伤的,一并治疗好,吩咐他们都下去,说要自己一个人待会儿。

  “9527,这个小说的大概剧情,发给我吧。”

  “好的。”

  《都市传说之血族》是一本都市玄幻爱情小说。

  讲得是女主余淼淼,从一个菜鸟驱魔人,逐渐变成顶级驱魔人的故事。

  一路上,美男相伴,升级打怪。

  其中,美男就包括血族的叛徒冯温霖。

  他是族长之子,之前的兄长姐姐,都死在人族手中。

  血族可以繁衍到八百岁,但是每百年只能有两个后代。

  冯温霖也是老族长在八百岁时生的。

  他去人间执行任务时,不小心被猎魔人所伤,跌落在命运的小巷子里。

  如何被女主捡回家,悉心照料。

  之后,他就爱上了这个单纯善良的姑娘。

快穿:反派老祖暴打恋爱脑宋鹤卿正版美文欣赏 宋鹤卿小说全文完整版免费阅读

  慢慢有了叛变的心思。

  后来,血族与人族大战时,冯温霖这个男二,为救女主,被同胞打死。

  小说结尾,血族被彻底消灭,女主和男主来到他的墓前,表示了怀念,全文完。

  最有意思的是,在小说中,女主在发现冯温霖是血族后,感到十分害怕,但又无法拒绝帅哥的好。

  结果男主知道后,鼓励女主利用男二,为人族清理血族的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在彼此相处之下,女主对冯温霖生出情愫。

  原文写到:

  她一定不是普天之下,唯一一个对两个男人动心的女人吧。

  后面男二下线,也成了男女主的虐点。

  促进了感情线升级。

  大致情况就是:

  女主:“你怎么可以利用我?冯温霖的命也是命。”

  男主:“可他是血族,最好的办法,就是帮他解脱黑暗,这样他就不用忍受孤独和冰冷,他已经获得了真正的自由。”

  女主:“我不听,我不听。”

  男主:“你不要无理取闹!”

  女主:“我无理取闹?明明是你冷酷无情,无理取闹。”

  ………………

  总之,在打打闹闹中,女主和男主最后还是在一起了。

  可怜的冯温霖,当了这么久的舔狗,只能沦为爱情催化剂。

  对于这种剧情,宋鹤卿还是非常熟悉的,毕竟自己也算老专家了。

  背叛种族,死无全尸,也算是报应。

  不过,这些小瘦猴子是真发展的快,还是得观察观察再说。

  这样想着,宋鹤卿消失在原地。

  呼吸间,便到了千里之外。

  下面灯火通明的城市,彰显着它的繁华,就如同一个朝气蓬勃的年轻人,衬得之前的古堡,像个行将就木的老头。

  宋鹤卿收敛气息,落下去。

  马路上人来人往,车子川流不息。

  没有人注意到,街头巷尾出现了一个陌生人。

  宋鹤卿收敛眉目,化作一个普通男子,着满身黑色,漫步在大街上。

  这个世界的都市,还是带有非常奇特色彩的。

  街面上大量充斥着像符文般的东西,都是用来抵抗血族的。

  宋鹤卿略微有些不适,他轻哼一声,满大街的符文都失去了光彩。

  普通人根本发现不了。

  而城市中央,一个小房间里,却有人发现了这个情况:

  “警告,警告,光明街发现异常能量波动!”

第95章 血族老祖3

  宋鹤卿没有想到,自己的一个小小举动,就已经惊呆了猎魔队。

  猎魔队有专门针对城市管理的机构,一旦发现异常的能量波动,就会前来查看。

  前两百年,由于人族科技进步,导致内部矛盾频发,自己打仗不断,给了血族喘息的机会。

  这些年,血族重新积蓄力量进攻人族,对城市造成了巨大的伤害。

  很快,一辆造型奇特的车开了过来。

  街上的路人都扭头看去, 他们很熟悉这种车子:

  “怎么?有血族吗?”

  路人议论纷纷,或抬头,或四下张望。

  车子里下来三个人,呵斥道:

  “都站在原地别动,等候检查。”

  宋鹤卿不打算走,看着他们四处用仪器检查。

  所谓仪器,就是一个棍加圆圈,像是用来扫地雷的。

  作用其实也差不多,举起,对准路上的行人,就是一番扫描,结果什么也没有发现。

  一个接着一个,很快,举着扫描器的猎魔人,已经靠近了宋鹤卿。

  对于容貌普通的他,猎魔人没有多看一眼,直接上仪器扫描。

  宋鹤卿都没有打算隐藏,结果这个扫描器对他上下扫了一遍,什么异常情况都没有出现。

  猎魔人继续去扫描下一个了。

  宋鹤卿有些疑惑:

  “9527,这是怎么回事?假冒伪劣产品?”

  “不清楚,可能是这个东西对你没用吧?”

  “那也不对啊,血族是用我的血液与头发造出来的,怎么对我就没用。”

  ……

  马上,宋鹤卿就知道这个东西,还是非常有效的。

  就在猎魔人离开他两三米后,手中的扫描器居然真的响了。

  “滴滴滴。”

  被扫中的那名女子脸色大变,立马转身想跑,猎魔人眼疾手快,掏出电枪就打。

  女子跌倒在地。

  回头露出了一双尖利的獠牙,以及浅蓝色的瞳孔。

  一个低级血族,应该是来执行任务的。

  另外两位猎魔人听到动静,纷纷赶来帮忙,见到捕捉对象,失望道:

  “搞了半天,原来是条小杂鱼。”

  “怎么办?”

  “怎么办,蓝眼血族,不值当,就地正法吧。”

  猎魔人举起手中的枪,这都是教庭附魔后的武器,对付普通血族轻而易举。

  结果在这关键时刻,血族女子突然暴起,迅速跑开,眼看就要化身蝙蝠飞走。

  猎魔人不敢耽误,直接开枪。

  “我去!卡壳了!”

  掰了好几下扳机,都没有发射出特制的子弹。

  因为这短暂的失误,只能眼睁睁看着女子 变成蝙蝠飞走。

  “靠,你怎么回事?关键时候掉链子。”

  同伴埋怨他,毕竟出来折腾一场,结果连一个低级的血族都没有处理好。

  “这能怪我吗?”

  现在也只能自认倒霉。

  这一幕背后,自然是宋鹤卿搞得鬼。

  猎魔人最终无功而返,他则继续在街上闲逛。

  路过一个水果店时,老板正关门打烊,见他这么晚了还在街上,便好心提醒:

  “小伙子,太晚了,还是回家吧,现在不太平,外面晚上可有许多吸血鬼,可凶了,吃人呢。”

  宋鹤卿望着这位好心的老板,点点头:

  “好的,谢谢您。”

  老板在门口挂上一块银牌。

  上面的图案,画的好像是个人形,应该是专克血族的,的确有股能量流动。

  宋鹤卿继续走着,他的目标是城市中最高的建筑。

  光明大教堂!

  原书中,人类对付血族的办法,从最开始的铁器,到后面的金银器。

  除了这些载体外,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教廷的魔力。

  是的,这本小说虽然是都市玄幻文,却也是非一般的都市文,多少有点朋克味。

  这里的都市,大概率就是中世纪的宗教信仰,加近代的武器装备,加现代的娱乐方式……感觉就是个缝合的世界。

 

2万+
1 点赞

相关阅读

精选美文